微博民聲
  生造詞語
  導讀:11月27日,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發出相關通知,要求各類廣播電視節目和廣告應嚴格按照規範寫法和標準含義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字、詞、短語、成語等,不得隨意更換文字、變動結構或曲解內涵,不得在成語中隨意插入網絡語言或外國語言文字,不得使用或介紹根據網絡語言、仿照成語形式生造的詞語。
  @董宏達:語言文字是一個國家的文化標誌,從保護文化角度看,必須規範地使用語言文字。作為傳播文化的大眾媒體,應該帶頭遵守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然而有些媒體卻充當了篡改成語、俚語、俗語的始作俑者,助推了亂用語言文字的不良風氣。發禁令要求廣電媒體推廣普及、規範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十分必要。
  @堂吉偉德:語言亂象和食品安全問題,在處理方式上應當有相似之處,如果說食品安全對身體帶來危害理應嚴懲,何以語言作為精神食糧就不宜規範?明確規範語言文字的重要性,並建立全民參與的共識,還需要做大量的工作。廣播電視的先行一步,既起到了導向糾偏作用,也具有打基礎的價值,其做法值得肯定。
  @郭元鵬:語言都是慢慢發展而來的。如果歷史上一直都沒有邊界地去規範語言文字的話,估計現在我們依然使用著甲骨文。對於危害母語的新生語言文字當然需要打擊,但是對於那些僅僅是創新、創意、靈活運用的情況,還是應該多些包容。電視節目畢竟不是課堂。
  @毛建國:語言沒那麼脆弱,不會輕易被毀掉。語言需要的規範應是寬容式規範。相對來講,禁止容易,寬容不易。但不管如何,不能把語言的美感和規範對立起來,不能把語言的創新和傳承對立起來。既然涉及文化,只能智慧面對,不能簡單以對。比如說正能量,也渾身透著新意,需要喊禁嗎?
  @畢曉哲:語言是一個會隨著時代而發展、更新的產物,是對社會變革大潮的直接折射。因此,看待網絡新詞,一方面要規範,另一方面切莫以洪水猛獸心態去仇視它。一些低俗、色情等嚴重敗壞道德的要堅決禁止,一些用得妥當、貼切的新詞彙,不妨審慎對待並持寬容心理。
  (本期選編:馬鈺朋)
  (原標題:微博民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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